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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布奇洛玫瑰

作者:内晗更新时间:2025-05-18 16:19:29

在高二那年夏天苏诗晗喜欢上了一位白衣少年,在那黑暗的日子里,因为少年的美好,她相信世间也如此 宋宴祺怎么也没想到,坐在书店门口看书的文静小女生,会抽烟、喝酒、骑机车 洱海边,少年捧着一束卡布奇洛玫瑰,温柔的看着对面的女孩“我喜欢你,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小姑娘喜欢仪式感,恋爱得从一束鲜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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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布奇洛玫瑰》章节试读

在高二那年夏天苏诗晗喜欢上了一位白衣少年,在那黑暗的日子里,因为少年的美好,她相信世间也如此 宋宴祺怎么也没想到,坐在书店门口看书的文静小女生,会抽烟、喝酒、骑机车 洱海边,少年捧着一束卡布奇洛玫瑰,温柔的看着对面的女孩“我喜欢你,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小姑娘喜欢仪式感,恋爱得从一束鲜花开始。 阳光洒在大地上,茂密的树枝上传来知了的鸣叫,微风轻抚,使燥热的空气有了几丝清凉。

苏诗晗坐在李叔的店门口翻看着书籍。

李叔是一家二手书店的老板,前些年刚搬过来的,这家二手书店很少有人光顾。

没有资料书买,也没有青春期少男女爱看的小说,都是李叔年轻时看过的国内外书籍,随缘买。

苏诗晗来的次数也不多,她和所有同龄人一样爱看一些言情小说,再加上她年龄小、阅历浅很多书根本理解不了。

苏诗晗将微风吹到脸颊上的头发捋到耳朵后面去。

白皙的皮肤在阳光下,长而翘的睫毛照下一些阴影,深邃的五官让她有点异域美的长相,软而肥的鼻头又给她添了一丝温柔的亲近感。

苏诗晗大腿上摆放着一本诗歌合集,她正在读舒婷的《致橡树》她很喜欢这首诗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这首诗讲述的是独立、平等的爱情。

金水巷里的人思想都比较老旧总是想着自己的女儿以后嫁给有钱人。

苏诗晗记得小时候太姥姥来外婆家玩,外婆告诉太姥姥苏诗晗会做饭了,太姥姥却感慨的说一句“会做饭好啊,以后婆家不会嫌弃”当时的苏诗晗很不能理解自己会不会做饭和婆家嫌不嫌弃有什么关系。

李叔的妻子郭梅在苏诗晗旁边做刺绣,半隐半现的丝布固定在架子上,手中的针一针一针的穿过丝布。

两个就这么安静的陪伴着对方,一人看书一人刺绣,但又处在自己的内心世界。

这么宁静美好的画面让人不忍打破。

然而还是被打破了。

“李叔,我们来了”清爽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苏诗晗将视线从书包移向店内。

循声望去,两个少年手里提着很多东西站在店里。

很明显声音的主人是右边这个呲着大牙的橙衣少年。

郭梅看见来了客人,将手中的活停下收好。

“郭姨”左边的白衣少年声音温柔的给郭梅问好。

声音像羽毛一样轻抚苏诗晗的耳朵,苏诗晗从未听过如此温柔的声音。

郭梅的声音也很温柔但不同的是,这声音有独属于少年的青春感。

白衣少年一双丹凤眼,鼻梁高挺,薄唇,下巴上有一颗痣,给人一种清冷感,但或许是气质原因又给人一种很温柔的感觉。

苏诗晗觉得如果非要用一种东西来形容他的话便是茶。

李叔从门帘后面端着一盆排骨汤走进来“诶,来了啊!

正好吃饭了。”

郭梅走过去将折叠木桌打开,李叔将汤放了上去。

苏诗晗看见别人家开饭了,便将手里的书放回了书架,来到郭梅身边小声的和郭梅说“郭姨我先回去了啊”苏诗晗小时候苏母就嘱咐过她看见别人家开始做饭了,就自己回来,有一次苏诗晗在朋友家里玩嗨了,朋友便邀请苏诗晗留下来一起吃饭。

苏诗晗也没多想便同意了。

后来朋友的家长也没做饭,把苏诗晗送回了家,便在苏父面前阴阳怪气的说“她还想留到我家吃饭哦”苏父把对方送走之后,冷着脸看着苏诗晗“家里没饭给你吃吗?

要去别人家吃饭”从那以后苏诗晗再也没有留在别人家吃过饭了。

“留下来一块吃吧,你妈妈不是今天有事不在家吗?

家里没人做饭你吃什么,留下来啊”郭梅打心眼里喜欢苏诗晗,郭梅和自己的丈夫是丁克,没有孩子。

几年前跟着自己的丈夫搬到金水巷这边来的时候郭梅很不习惯。

巷子里的小孩满口脏话、开黄腔、大半夜骑着鬼火嗡嗡的,还穿着自以为很潮的衣服满大街到处都是走。

首到苏诗晗来到书店,苏诗晗穿着白色T恤和一条很普通的牛仔裤,礼貌的问书本的价格,又礼貌的道谢。

后来,苏诗晗多去了几次便和郭梅成了好朋友,苏诗晗会把和妈妈无法说的想法的事情和郭梅分享,也会把校门口好吃的小吃与郭梅分享。

苏诗晗能感觉到郭梅是真心留自己下来吃饭的“好吧”李叔陆陆续续把厨房里的菜端了出来藤菜、凉拌黄瓜、苗菜、排骨汤。

苏诗晗坐在郭梅和白衣少年中间,或许有不熟悉的人在,本来内向的苏诗晗更加拘束了,苏诗晗舀了两勺面前的苗菜,拌着饭吃。

“来尝尝这个苗菜拌饭很好吃的”李叔推销这自己做的苗菜“这可是金水巷独有的”橙衣少年一听来了兴趣“真的啊?

那我来点尝尝”少年起身端着碗将苗菜舀进碗里“宋宴祺你要来点吗?”

“来点”白衣少年将碗递了过去宋宴祺原来他叫宋yanqi啊是哪个yan哪个qi呢?

“哎呀,往介绍了”郭梅手心向上摊着对着橙衣少年的方向“这是林以嘉”郭梅手又往旁边移了一点点“这是宋宴祺,都是我和你李叔朋友的儿子,比你大五岁”郭梅说完揽着苏诗晗的肩膀“这是我的好朋友苏诗晗今年高二哈喽你好啊”林以嘉开朗的和苏诗晗打招呼苏诗晗莫名觉得有些尴尬,皮笑肉不笑的微微颔首“你好”林以嘉夹了一块排骨在自己的碗里“李叔你怎么想到来这个巷子住啊”放着大别墅不住来这个又小又破九十年代感觉的小巷子。

就算不想住城里像宋宴祺爷爷那样在山里建一个大别墅也好啊。

李叔笑了两声“人老了总想着落叶归根嘛”李叔年龄不大也就五十多。

“你爷爷可好啊?”

“挺好的,前段时间还回老家给你带了几瓶好酒回来”宋宴祺温柔的回答着“嗯,就好这口”吃完午饭,李叔将井水里的泡过的西瓜切开给大家吃,冬暖夏凉的井水是大自然给人们的馈赠。

金水巷近几年通了自来水很少有人家还在用井水,李叔便是其中一位。

金水巷的水井不同的是,水井不在家里,井水是连接水管抽上来的。

井水冰过的西瓜脆甜可口,大家坐在一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苏诗晗社恐就在旁边安安静静的听着。

“诗晗”听见郭梅叫自己苏诗晗回头“陪郭姨去买冰银耳好不好”苏诗晗点点头,起身和郭梅出去“我和诗晗去买点喝的”李叔应了一声“注意安全别累着,提不动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你”两人走在巷子里,正午的太阳有些毒不过还好路边的大树很多刚好遮阳。

巷子里很安静大家吃完午饭都在休息。

只有蝉鸣不嫌累似的在巷子里回荡。

两人来到买冰银耳的地方,这里有两家是挨在一起的“郭姨这家好吃一点”苏诗晗指着旁边装修老旧的店铺。

两人来到丁婆婆的店里,店内老旧的风扇还在嗡嗡的转着老人听见声音从躺椅上起身“吃点什么啊五杯冰银耳”丁婆婆将装有银耳的保温桶打开,把银耳舀进塑料杯里,又放进老式封口机里密封。

“来不来点泡粑”丁婆婆将银耳放进包装袋里装好。

“都有些什么啊”丁婆婆将蒸笼盖子揭开“马拉糕和泡粑”郭梅看了一下“一样来十元的”丁婆婆扯下挂在铁柜边上的塑料袋子,放在电子秤上,将糕点往袋子里装。

“一共三十”丁婆婆将袋子递给郭梅郭梅拿出五十元递给丁婆婆金水巷老龄化比较严重,开铺子的基本上都是老年人,哪怕巷子里很多店己经有微信和支付宝了,郭梅还是会带零钱出门。

苏诗晗帮郭梅提着银耳,两人并肩走着像一对关系很好无话不谈的母女“郭姨你知道吗?

小时候每天下午丁婆婆都会推着推车在巷子里转买糕点,然后她喇叭里就喊mala糕mala糕,我当时以为这是麻辣味的一首没买过,首到后面才知道是马拉糕”郭梅想了轻轻的笑了一下摸了摸苏诗晗的头“是吗?”

两人刚到店门口,李叔就赶紧迎了出来结过郭梅手中提着的东西生怕她累着了。

其实两袋糕点很轻还没苏诗晗手里提的银耳重。

这是一双骨节分明的手穿过苏诗晗手中的袋子,这双手很好看仿佛天生为钢琴而生的。

苏诗晗手上一轻,银耳被宋宴祺接了过去。

“我来提吧”宋宴祺将银耳放在木桌上苏诗晗走到郭梅身边声音依旧很小“郭姨我先回去了”郭梅知道苏诗晗在这待着无聊“诶,好,来拿杯银耳回去喝”郭梅没有站在木桌旁边,和木桌还是有点距离。

那双骨节分明的手又出现在了苏诗晗面前,将一杯银耳递给了她。

苏诗晗道了谢便回家了金水巷的小区很老旧,都是两层一户,苏诗晗将门打开换上自己的紫色拖鞋。

开心的蹦跶着回到自己的房间。

苏诗晗将银耳放在书桌上,从木质的抽屉里拿出来记事本。

苏诗晗不爱写日记,她认为人一辈子这么长有很多好事和不好的事情发生,记录下来以后翻看还会影响心情,重要的事情不会忘记,忘记的都是不重要的,还有一点就是苏诗晗不敢展示自己的内心,哪怕是日记她也不会说实话,这让她觉得这样的日记完全没有意义了。

但一些重要的日子事情她还是会记下来的。

窗户上挂着风铃是苏诗晗姨妈从云南带回来的,夏日的微风吹得风铃叮叮作响。

苏诗晗在记事本上写下:6月16日,宋yanqi,一杯冰银耳。

少女在记事本上认真的写下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她有喜欢的少年了。

苏诗晗其实不是第一次见宋宴祺那是初三的夏天,苏诗晗初中毕业,外公从乡下提来一筐鸡蛋,苏母让她给南水区到姨妈家,南水区离这挺远的,金水巷在县城,南水区在市中心,坐车要一个多小时。

苏诗晗下了车,顶着烈日,耳朵上戴着一只蓝牙耳机,音乐声开得有点大,提着鸡蛋往姨妈家走去。

在等红灯的时候,苏诗晗余光看到了旁边站着一群潮男,社恐的她下意识往旁边站了一点。

金水巷也有很多这样一堆一堆聚一块的“潮男”,染着黄毛,站在街边吞云吐雾的说着要把谁谁谁给打了。

苏诗晗挺怕这些人的,从朋友口中得知,这些人是“混社会”的,前几天把谁给打了,后几天又把谁给打了,现在还在医院住着。

她可不想被揍苏诗晗有点“潮男”恐惧症,只要是一堆男的聚一起,她都会躲开一点。

苏诗晗看着手机,突然一只手握住她的手腕温柔的往旁边带了一点“小心点”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声音比正常说话声要小一点。

苏诗晗抬起头看见一辆自行车从自己面前飞快的骑过,如果不是有人拉了自己一下,恐怕就被这自行车给创飞了。

苏诗晗往旁边望去,手腕上的手早己松开,刚刚拉自己的少年头正在偏向另一边认真的听朋友说话。

或许是那一缕阳光正好打在白衣少年身上,让苏诗晗感到心跳的存在。

但苏诗晗是个悲观主义者,刚刚那个男生,她只看了一眼就看见少年的鞋是阿迪达斯的,衣服和裤子看那质感也不便宜。

和自己pbb二十块的拼的纯棉T恤怎么比啊少女的心事莫名其妙,但很幸运她喜欢上了一位温柔的少年。

在高二那年夏天苏诗晗喜欢上了一位白衣少年,在那黑暗的日子里,因为少年的美好,她相信世间也如此 宋宴祺怎么也没想到,坐在书店门口看书的文静小女生,会抽烟、喝酒、骑机车 洱海边,少年捧着一束卡布奇洛玫瑰,温柔的看着对面的女孩“我喜欢你,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小姑娘喜欢仪式感,恋爱得从一束鲜花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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